民联三党各自表述,共同政纲沦为摆设

近来看伊斯兰党和行动党互揭疮疤的戏码,让人看清所谓的民联政纲只是摆着好看,并没有实际的约束作用;否则,为何就连做梦也想建神权国的伊斯兰党,没把这“伟大”梦想列入政纲内?更吊诡的是,把地方议会选举形容为解救大马民主制度的仙丹灵药的行动党,也没有将它列为政纲内。
面对伊党一再提及要实行伊斯兰刑事法,行动党内最具实权的林吉祥与林冠英父子总是避重就轻的指民联政纲不曾提及,作为推搪的借口,抛下最狠的话也不过是在2011年9月25日的回应:“如果政纲有提建伊斯兰国和实行伊刑法,行动党中委集体辞职”,一再以政纲作挡箭牌,免得在这课题上与伊党正面交锋。
林冠英赞成商讨伊刑法
行动党面对人民时,却恰恰表现的好像反对伊刑法,这也激起伊党的不满,伊党总秘书慕斯达法终于沉不住气,以同样的说法捧打行动党;他坚称,推行地方议会选举向来不是民联共同政纲,也要求林冠英针对伊党认同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一事对质,他更巧妙的揭发林冠英赞成伊党与联邦政府共同成立技术委员会商讨伊刑法。当然,毫无意外的,林冠英面对他的挑战,在记者追问下,一律采取不否
认,一再躲闪,也不回应的态度。
当初民联敲锣打鼓告知人民,他们做好执政的准备,端出堆砌了华丽但虚空的承诺(共同政纲),刻意避开令人不安和反感的内容。说穿了,无非只是先让人民上当,把票投给他们, 让他们夺取政权后,到时要实行伊斯兰刑事法就易如反掌。
从行动党对伊党唯唯诺诺的态度,选民也别期望行动党能劝得动伊党放弃建神权国的梦想。只要伊党一旦实现神权国,行动党即使成功推行地方议会选举,也绝不可能使大马的民主迈向更美好的前景,因为世界上采用神权治国的国家就是最好的证明。
行动党在与伊党结盟时,岂有不知这个道理?只是因急于夺权而冲昏了头脑,只好紧抱着月亮不放,高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要全体非穆斯林共同投月亮一票。如今月亮变脸,行动党也不能再拿出什么共同政纲丢人现眼,眼前只好改唱《你看你看月亮的脸》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