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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雪州非伊膜拜场所新条例揭行动党失职无法制衡伊党


4月7日,《南洋商报》一则题为“庙宇教堂须离回教徒家50米外?雪城乡规划指南规范多引疑虑”,此报导一出,立即引起州内非穆斯林的不安。

这项于今年1月1日生效的指南重点如下:

1. 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不能设立在商店、住家、或在穆斯林住家50米范围内。

2.非伊斯兰膜拜场所不可高过附近的清真寺建筑物。

3. 非伊斯兰膜拜场所的建筑物必须考量环境背景、颜色、风景及其周围发展的协调。

媒体揭发此事后,雪州高级行政议员拿督邓章钦迅速灭火,声称官员弄错,同时承认自己疏忽,及时作出道歉,并表示若得不到人民的谅解,他愿辞职以示负责。

邓章钦的说法虽然堂皇,但还是说不过去,因为这项指南早在2008年9月1日出版,分别于2010年和2016年修订,并于去年10月19日获得雪州行政议会通过,于26日正式批准出版,今年1月1日生效,倘若不是媒体揭发和报导,邓章钦等一众非穆斯林行政议员

是否就永远蒙在鼓里?更何况,指南是在州行政议会通过,不知情显然是一项借口!

行动党行政议员没履行职责,何来监督伊斯兰党?

尽管行动党声称与伊斯兰党断交,但在雪州仍然与伊斯兰党、公正党组织联合政府。林冠英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发表充满“忍辱负众”的感人声明,表示行动党继续留在雪州政府(当官)是为了监督伊斯兰党,不给伊斯兰党做坏事。

从上述指南可见,行动党对伊斯兰党,甚至雪州的伊斯兰进程是束手无策的,就连行政议员的工作都没有办法做好,这项假设是建立在邓章钦愿为自己的疏忽和道歉的基础上。

邓章钦最终还是为自己的“失误”扛起责任,可是另两位行动党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甘纳巴迪劳像是置身事外,同样来自行动党的雪州议长杨巧双,立即把问题推给国阵政府,指责国阵执政的州属也有类似的指南,想借此脱罪,凸显行动党的虚伪与无奈!

行动党已在雪州执政两届,如果他们言行一致,在雪州落实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理念,这种侵蚀非穆斯林权益的指南、条规、法律早已纠正过来,无需等候媒体报导后,再把责任推给国阵;这早已不是行动党能不能监督伊斯兰党的问题,问题正是当他们转个身,又向穆斯林高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或许这就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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