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关心三权分立?

希盟推翻前首相纳吉政权后,1MDB案件在国会和司法界不再是禁忌。1MDB案件和纳吉政权曾突显三权没有分立,司法和国会失去自主性,导致崩坏课题不受法制控制的症结;如今新政府成立,“三权分立”会否是希盟共同目标值得观察。
国会下议院副议长倪可敏走马上任后表明,正副议长正探讨恢复1985年国会服务法令,恢复国会自主权,以让国会真正在三权分立下成为属于人民的独立立法机构。首相敦马哈迪把过去隶属首相署的9大部门,包括反贪会、选委会、总稽 查署、法官遴选委员会、公共服务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等,转移向国会负责,然而这些机构的最高领导者仍由首相委任,人事主权仍在政府决策者手中。
新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走马上任,司法界过滤了前朝包庇滥权的爪牙,大马司法独立的青天将是民主公平社会的期许,也是三权分立的开启模式观望阶段。 当然我们看到了纳吉开始在司法面前面对执法行动,而与此同时,在对新政府的热诚期许中,人民是不是也考量着法律面前仍是以法为先,情理在后?
比如前槟城首长、当今财政部长林冠英和商人彭丽君的“购屋案”,在改朝换代后基于被告律师向总检察署寻求检讨案件,甚至或要求撤销提控,其实是新政府中“司法独立”和是否不受政治和国家行政牵制的考验,也是“法律特权”的衡估。人民百姓可有因为换了政府而有同样待遇?
官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和司法权威,也理应是百姓用选票推翻旧政权后,对新政府的期许和要求。 如果人民和过去的反对党即今日的执政党没有忘记,1MDB案和前朝政府的滥权舞弊案,曾经总是让人感觉大马的经济和一些机制的崩坏,背后似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操纵,可是却没有任何单位可阻止制衡,追根究底那是因为没有法制的独立性,司法和国会都受制于政府,行政权盖过司法和国会的独立性。
现任首相马哈迪背负他在国阵时期,曾经被视为摧毁司法独立的始作俑者的影子,在如 今“暴政”结束后的“新马来西亚”的民主期许中,要如何以实际行动把司法和国会的独立性拨正?
马哈迪目前仍未具体的表明这方面的决心,除了倪可敏,其他希盟各党的领袖也不见对司法和国会的独立性,以及对三权分立有具体的建议。倪可敏接下来在国会寻求独立性的改革,其决心和是否获得行动党及其他希盟成员党的支持,也考验着改革的前景。
目前国会仍隶属首相署,举凡首相署欲通过的法 令,国会仍是依据政府旨意行事,违背三权分立的原则,国会仍未有自主权,议长办公室无力自主驳回政府欲在国会提呈的法案,仍需要听命于政府。
大马在独立后理应采用三权分立制,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即内阁由首相所领 导,是负责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国会由上议院主席和下议院议长所领导,负责立法事 务。而司法由联邦首席大法官所领导,包括联邦法院、上诉庭、高等法院等,负责马来西 亚司法事务。
然而独立后至今,三权分立其实并未真正在大马落实,希盟的共同目标也未触及三权分立 的自主性。马哈迪干预司法界的历史,仍时时需要引以为鉴,而纳吉时代的国会和司法的 无力,更不应该忘记。
希盟目前开启的行政模式,明显在部署司法和国会的领导层方面,仍是以亲执政党的立 场为前提,所谓没有政党立场背景只是表面说词。希盟各党看来并不关心三权分立的“以法为先”的自主性,政治局势若建立于“法”已不具威信,“法”一旦被“人治”超越弄权,择人而执 法,长期下去终究又会重演社会秩序倒乱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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