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究竟独立吗?
差不多在十年前,国内有很多律师,发起和参与了一场游行集会,叫公正之行(A walk for justice)。律师很少会组织大规模的游行,因此,当年这场游行成为媒体焦点。当时,林甘影片(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谷歌这段往事)爆出的司法丑闻、有力人士干预司法,还有法官擢升等事宜,再度引发国人对司法改革的关注。
司法独立,本是国家三权分立,互相制衡重要的一环。首相敦马上一回任相期间,司法不独立的问题一直受人诟病,现在希盟政府上台了,人民也在睁大眼睛,看希盟领袖会不会实现承诺落实司法改革,也看敦马重新拜相会否一改过去错误,让司法恢复尊严。
如今,财长林冠英在担任槟首长期间的低价买洋房案,因为高庭法庭批准销案,令他无罪释放,使到舆论再次把焦点放在“司法究竟独立吗”的议题上。
就在一片质疑声中,总检察署很快回应,澄清撤销此案的决定没有受到外力干预,不是总检察长的决定,而是审讯及上诉组主任的个人决定。
总检察署回应了,说明事情告一段落了吧?照理说是。但小老百姓的观感又是怎样?司法独立保障人权小老百姓不一定能理解冗长繁复的司法程序、条例及字眼,小老百姓关注的是,过去司法体制经历了多年的破坏与干预,不再独立,成为公权力选择性对付敌人的工具,如今改朝换代了,曾经控诉司法不公,要求司法改革的人们,是不是已经做好准备,让司法真正独立。
事实上,司法独立不仅是冠冕堂皇的“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句话这么简单,而是攸关每个人的生活及权益。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保障人权,进而维护及正确诠释国家宪法,不会迎合政治力而改变,更不会因为换了政治主人而改变服务对象。说回2007年的律师公正之行,至今想起,那仍是一场激动人心的大游行。当时,执政的国阵政府,尤其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对这场集会嗤之以鼻,也一直坚称我国的司法体制没有问题。
纳兹里那种态度就是,官字两个口,官说没问题,就是没问题。翻出资料,当时的律师公会主席安碧嘉,引述联邦法院前院长已故敦苏菲安说的一句话:“如果公众对司法没有信心,仅是政府对司法有信心是不足够的。”〞这句话,如今读来,仍然掷地有声。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80907/%E8%A8%B1%E5%9C%8B%E5%81%89%EF%BC%9A%E5%8F%B8%E6%B3%95%E7%A9%B6%E7%AB%9F%E7%8D%A8%E7%AB%8B%E5%97%8E%EF%BC%9F/?variant=zh-h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