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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年轻人决定未来


全球各地制定的最低投票年龄高低有别,近年的趋势是降低。世上多数国家从1960年代起,陆续将最低投票年龄下降至18岁,日本也于2014年通过修法,由20岁降至18岁。下降原因,在60年代是主张权利与义务对等,到了90年代后则是因应人口老化,避免由高龄选民主导青年权益的诉求。

这些都足以让我国借鉴参考。青年与体育部长赛沙迪周三宣布,内阁决定将我国最低投票年龄从现有的21岁降至18岁。此修宪提案,需在国会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教育条件更好根据选举委员会统计,我国年龄介于21岁至39岁的青年选民,在选民总人数比率中占40%,是60岁以上选民人数的两倍。

一旦把我国的法定投票年龄限制降低至18岁,那新增的18岁至21岁选民,将会多达370万人,使得注册选民人数再增加25%。对此不表赞成者大有人在,他们多是认为18岁的选民见识及成熟程度不足,未必可善用手上投票。

但事实上,与上一代同年龄者相比,如今的年轻人有更好的教育机会,以及有更多接收资讯的渠道,与社会各方面的接触、见识及经验,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提高公民素质更何况,投票权本应不能从心智是否成熟来看待,因为投票是公民权利,即

只要到达法定年龄,就应享有投票权。当然,只把投票年龄调低绝不足够,政府也要加强宣传投票的重要,学校和公民教育的角色也不容忽视,以让年轻人有公民素质,对国家及社会规范等有一定认识。

下修投票年龄更可令新一代的声音更加有力,影响政府的长远气候、公共服务政策,毕竟,将来要承担社会的,就是这些年轻人。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80920/%E8%AE%A9%E5%B9%B4%E8%BD%BB%E4%BA%BA%E5%86%B3%E5%AE%9A%E6%9C%AA%E6%9D%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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