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称22个月不够时间改革,他们却颠覆了大马司法
(吉隆坡16日讯)马华中委刘振国指出,希盟是最没有资格谈及司法公正或改革司法的联盟,因为在希盟执政期间被揭侵害司法自主权,而希盟至今都没有站出来向人民解释!
他揶揄,希盟领袖现在都向人民表示,希盟执政22个月不足时间作出成绩,但是事实上,22个月内,他们却颠覆大马的司法,违常规委任大法官,更随意撤销法庭案件等。
他说,前总检长汤米汤姆斯回忆录的调查报告揭露,他在希盟执政时,与时任首相敦马哈迪未遵循法律程序委任法官,因此明显侵害司法自主权。
“为何行动党秘书陆兆福、公正党署理主席拉菲兹没有针对此事向人民交待?甚至拉菲兹本身的法庭案件,也是在汤米手下获撤销的。”
他说,他曾要求当局重新检讨汤米汤姆斯任总检察长时期,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包括槟城高庭于2018年9月宣判,财政前部长林冠英与女商人彭丽君在“购屋案”无罪释放的判决。
“当时,总检察署当时是申请让两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高庭法官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认为,既然控方要求撤案,就应该直接宣判无罪释放;但上述判决过后,对于高庭的这项决定,反贪会随即发文告表示惊讶,并且划清界线,重申该决定并非来自反贪会。“
他指出,反贪会在文告中说,是总检察署决定撤销控状,而非反贪会;反贪会是在林冠英获判释放后同一天,紧急发表上述简短的文告声明,撇清关係,指这项决定是总检察署作出,与反贪会无关。
“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都充满疑点,但希盟却不敢对此作出回应,希盟执政只有区区22个月,却足以颠覆大马的司法,但如今他们却说需要5年才能做出成绩。”
他说,调查报告也进一步揭露,希盟执政时未遵循法律程序委任法官,因此明显侵害司法自主权;调查结果也显示,2018年7月的司法机构高层,即首席大法官、上诉庭主席、马来亚大法官、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的任命人选,有别于司法遴选委员会的建议,乃是汤姆斯和马哈迪的密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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