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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华淡小地位是无的放矢,国民应挺身捍卫权益



马华妇女组总秘书苏维菱强调,母语教育符合国家宪法,入读任何源流学校都是国民的基本权利;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52(1)(a)条款和152(2)(b)条款保障,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也是马华吉兰丹妇女组主席的苏维菱呼吁,身为大马国民一份子,不应采取任何罔顾法律的举动,包括挑战国家宪法,进而破坏国民和谐。


她指出,大马穆斯林教师协会(i-Guru)于昨日入禀哥打峇鲁法庭挑战华淡小地位,是不明智且动机不良的作为,她希望该组织再三思考,以大局为重,放弃诉讼,以维持各族和谐为重。


她强调,联邦宪法第152条已阐明我国官方语言即马来语,但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于任何官方用途之外)使用、教导或学习其他语言;且无任何规定可妨碍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维护其他族群语言的使用和学习”的权利。


“就读多源流学校属个人选择,至今也并没有侵犯任何人在宪法下的权利。”


“数据也显示,目前有许多巫裔家长也选择将他们的子女送往华小就读,以学习多一种语言,也希望孩子长大后进入社会获得额外优势。”


“各族新生代都能够掌握马来语,用国语沟通并不成问题,任何人质疑华淡小生不精通马来语,并借此来质疑华淡小地位,都只是无的放矢的籍口。”


她也呼吁国民特别是华裔族群、华团组织慎重看待此项诉讼,这事关我国华社和印裔社会的前途,必要时大家必须挺身而出,捍卫我国宪法赋予的权益,不能允许思想狭隘的种族主义份子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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