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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升德士竞争力,非把电召车变成德士


电召车服务(e-hailing)近年来在大马强势崛起,打着“更便利、便宜、安全”的旗号,成功取代服务备受诟病的传统德士,成为了许多乘客出外召车的首选。但随着电召车的崛起,对德士业者的饭碗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让令多德士业者纷纷向政府提出抗议。

日前我国交通部长陆兆福聆听了德士业者单方面的心声之后,即宣布政府将对电子召车服务作出管制,包括司机必须为车辆和乘客购买保险、需每年验车,而且还必须上课并申请准证等等,基本上与德士的管制类似。他对此解释说,这是为了确保德士与电子召车的司机,两者能够在“公平”的平台上竞争。

然而,为了保护德士的竞争力而提高电召车的门槛,这真的是”公平“吗?电召车服务失去了它原本的优势,那还是电召车吗?

事实上,电召车服务属于一种叫“共享经济”的新经济模式。以电召车服务为例,就是将闲置的资源(车)共享给别人,提高资源利用率,并从中获得回报。乘客通过司机的私家车来抵达目的地,司机也可以借着这辆车利用空余时间赚取额外的收入。总的来说,它创造出一种司机和乘客互助互利的双赢局面。

比起传统德士,电子召车不用受到像德士那样要验车、购买商用保险等管制,乘客自然能享受到比德士更廉宜的车费,司机也不用太多的本钱就能注册当司机兼职,赚取额外的收入。然而当交通部对电召车落实和德士业者几乎同等的管制时,电召车基本上已丧失了它

的优势,让它沦为了和德士一样的性质。

而丧失了种种优势,并接受种种的管制之后,电召车司机在条件限制下必然会大量减少,失去了额外增加收入的机会;电召车公司也会将成本转嫁到乘客的身上,让乘客不能再享有以往便宜的车费,最终吃亏的,终究还是人民。

近年来,电召车服务已是全球各地的大势所趋。大马的电召车要合法化固然需要管制,但政府应做的是想办法提升德士业者的优势,帮助他们配合市场的需求转型,而不是将电召车变成和德士一样,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交通部口口声声说要让电召车和德士“公平竞争”,但电召车受管制之后,却没有享有和德士司机一样的福利:如过路费便宜一半、可停在购物商场、机场德士专用区等候顾客等等,这也是说不过去的。

或许,大马政府可以效仿澳洲坎贝拉市政府,在面对优步(Uber)大举进军时,并无喊打喊杀,反倒降低德士的准证费,让德士保持竞争力 。此外,坎贝拉市政府也宣布推出新的预先召车服务,取代旧有的德士网络,同时把Uber程式一并整合,让德士司机保持原有的客源之余,也可以开拓新的生意来源。

在这个自由开放的市场,政府必须知道物竞天择、汰弱留强的道理,让德士业者如果要继续生存就必须改革转型,而非为了扶持德士业者而一味管制电召车业者,最终让人民成为输家。若德士业者再不思进取,不好好检讨自己,迟早还是会被市场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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