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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治安才谈废死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指出,内阁在10月10日集体决定废除8项法令下的32种死刑罪,包括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一旦废除死刑法案通过,将会以判处最低监禁30年取代。

笔者认为,政府主要以理想主义及人权主义的角度决定废死,却忽略了死刑实属司法体系, 当由司法部门裁决,以全民福祉作考量,而非以个人感性的情绪去判断。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在1948年定下的第三章,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而死刑违反人权。对此,笔者认为这须建立在人类都安分守己,不玩打打杀杀游戏的前提上,否则定要有规则, 即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

政府废死等同将罪犯的人权放在受害人之前,甚至是全民之前,因为是罪犯剥夺受害人的人权在先,并且极大可能会伤害其他人。试问政府“废死”是要维护有罪之人的人权,而牺牲其他人的人权吗? 应考量我国国情 此外,体制改革委员会成员马永贵说,犯了任何罪行,都应有改过自新的权利,现今21世 纪,需呈现人道的高度。

笔者质疑,长时间甚至终生监禁就很人道吗?这些理想主义者想过 死刑犯的感受吗? 台湾儿权会干部陈修将曾因妨碍风化跟组织犯罪入狱,期间接触过多名死刑犯,他指出,很 多死刑犯会说“我真的不想再拖了”,因犯下的罪恶而产生深层恐惧,如此折磨还不如直接死去;即使被大赦出狱了,要面对社会的异样眼光,人们的谴责,媒体的放大等压力。

难道这便是对死刑犯人道的做法吗?请别自打嘴巴了。 在全球2017年犯罪指数排名中,我国在亚洲国家排行榜内居高第5名,犯罪指数为64.75属 于“相对危险”,位于阿富汗、蒙古、孟加拉及叙利亚之后。

此外,目前也尚无数据证明“废 死”与“犯罪率减低”有着直接关系。政府即无法证明“废死”能降低犯罪,而目前国内犯罪率居高不下,人文素质道德等价值观也 尚未到“不犯罪”的程度,试问政府决定废死的立场又是什么?

笔者认为,这等同向恶人宣告 杀了人绝对不会死”,助纣为虐而已。 政府莫要一昧效仿各方面条件都已成熟的其他“废死”国家,应考量我国国情,先做好预防犯罪的功课,再来考虑废死一事。天下比较太平的时候,废死,人民就做得到了。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ress.com.my/20181204/%E5%BC%A0%E5%80%8D%E6%95%8F%EF%BC%9A%E6%90%9E%E5%A5%BD%E6%B2%BB%E5%AE%89%E6%89%8D%E8%B0%88%E5%BA%9F%E6%AD%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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