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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捐款人资料本末倒置,做法恐有阻吓意味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抨击,政府规定在一年内捐款1000令吉或以上款项给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的人士,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完整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徒然增添没有必要的繁文缛节和官僚干扰,而且恐有阻吓意味。


“面对需要申报捐款人资料问题,最大的团体会是华社和宗教团体,因为在处理捐款上向来都是采取没有记录的情况,因此申报会造成很大的问题。华社捐款帮助华教、宗教、慈善团体都要进行申报,目的到底何在?”


他表示,更令纳税人担心的是,捐一千就可能被调查,更可能会惹麻烦上身,试问还有谁敢毫无顾忌的捐款?因为可能会担心成为追税的目标。内陆税收局指是要保护捐款人的利益,根本是无稽之谈,这更像是意图在达到清算的目的。


在申报税务上,纳税人会呈报自己的合法捐款,而如今要求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完整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根本是多此一举。税收局近年来到处追税的手法相当引起争议,特别是登门查办商店,以及向私人学校索取家长资料,皆引起民怨,而如今又添一桩。


政府已修改条例,从今年5月15日起,在一年内捐款1000令吉或以上款项给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的人士,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完整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此举引起捐款人的恐慌,担心成为被追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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