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醉驾修法执法应双管齐下,执法漏洞不补只肥贪官
(吉隆坡15日讯)马青署理总团长陈志雄指出,对于政府正视醉驾问题威胁公路使用者安全,并且目前正在修改法令提高刑罚表示认同;但他提醒,无论刑罚有多严厉,一旦执法效率没有改善,一切都会沦为空谈。
“就如财政部长林冠英也建议将将最高的2万令吉罚款,提高至10万令吉,可是加强的刑罚是会阻吓了驾驶人士醉驾的可能性,还是提高了贪官索贿的‘本钱’?”
他说,虽然希盟政府打击贪污的口号喊得很大声,但是事实上打击贪污的改革根本没有进度,人民也没有感觉今天的政府已比较廉洁,而一般的执法官员贪污的案件,仍不时在身边被提起。
他指出,如果政府在打击贪污方面的努力仍处于只喊不做的宣传层面,修法提高刑罚的做法,只是会加剧执法人员贪污的可能性。
他说,应对醉驾,除了刑罚,执法与教育应该同时进行;因此他反问交通部和警队,针对打击醉驾,在执法方面有做了什么改善与提升的措施。
他是针对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指出,一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获得修改,鲁莽驾驶和醉驾司机将面对监禁最高20年的监禁惩罚;而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也建议将最高的2万令吉罚款,提高至10万令吉,发表上述谈话。
他指出,希盟政府在“谈”政策时往往可以说得很精彩,但是一旦讲到落实,就不见有成效,而且往往都是半途而废,执行能力让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