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人民决定跳槽议员去留,马华提呈《罢免法》建议
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表示,马华公会尊崇民主原则,作为立法者,我们有责任推动国家的历史进程,也有义务规划国家的未来,建设一个让每个国人都引以为荣的国家。正是基于这个理念,马华成立了法案委员会,通过建设性想法,以及草拟具体的法案,设法克服马来西亚法律常见的问题。
马华法案委员会自去年开始成立以来,第一项任务就是积极探讨并拟定《议员罢免法案》。这项法案一旦获得国会接纳并通过,将可以用于对付犯下轻微违规行为或转换政党,也就是我们俗称跳槽的国会议员。
在我们所构思的《罢免法》下,跳槽或犯下轻微违规行为的国会议员,虽然基于联邦宪法第48(1)(e)条款,并不会或不至于失去国会议员的资格,但《罢免法》却将赋权选民,让选民决定是否要罢免他们选区的国会议员。事实上,在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英国和台湾等,都已经在落实类似的法律。
我国目前政治局势持续动荡不安,正是源自于一些国会议员罔顾选民当初投票的意愿,而选民能做的,就只有等到来届大选才能通过选票教训他们。因此,马华相信通过我们所建议的《罢免法》,能对所有国会议员起到吓阻的作用,逼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长远而言,这项法律肯定将有助于推动我国民主社会的进程。
无论如何,这项工作仍在进行中。马华法案委员会将继续研究如何避免这项机制被滥用的可能,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问题。
与此同时,除了《罢免法》,马华法案委员会也探讨一些具有争议的法律课题,例如自杀除罪化(由希盟所倡导),改革《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以及国家土地法典。
我们相信,创建一个更美好、更公平、更民主的马来西亚,是全体国民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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