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大马母亲海外生子自动入籍彰显男女平等,政府应服膺执行高庭裁决勿上诉
马华全国妇女组总秘书苏维菱呼吁联邦政府,不要对吉隆坡高庭裁决大马妇女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成为大马公民一案进行上诉,而是应确保此项裁决获得执行,以彰显尊重及秉持男女平等的理念,保障妇女权益。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吉隆坡高庭日前裁决政府必须让我国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世的子女能自动享有大马国籍,是大马争取男女平等历史上的一项标杆性裁决。
“过去以来,联邦宪法第14(1)(b)条以及第二附表中第1(b)和第1(c)条文被诠释为只允许‘父亲’把国籍传承给海外出生的孩子,但母亲却不能这样做,明显对女性不公平,也违反了联邦宪法第8条文所阐明的男女平等精神。”
“如今这项标杆性的裁决,无疑通过司法彰显了男女平等的理念,也符合了马华妇女组多年以来,联同大马多个妇女组织致力所争取的结果。”
因此,苏维菱呼吁联邦政府不要针对此案进行上诉,也促请内政部根据高庭的裁决来执行政策,即不分男女,只要与外籍配偶在国内或海外生下的子女,都能一律获得公平的对待,自动获得大马的公民权。
“马华妇女组将继续监督政府落实这项政策,以继续捍卫妇女的权益,共创男女平等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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