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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解散州议会事宜自乱阵脚,州务大臣需向雪苏丹人民道歉








根据雪州宪法,若州务大臣提出提早解散议会劝告,需由苏丹御准;反之若没有提出,则没有所谓的苏丹“同意不提早解散”或“同意让州政府做到届满”。


因此,雪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早前所说的“苏丹御准不解散州议会”,是说不过去的。


随着雪州皇宫昨日的声明,指州务大臣先前觐见苏丹殿下时,并没有建议提早解散州议会。因此不该将之转述为:“苏丹同意不解散”。


最重要的,是否有意愿提早解散州议会,决定权依然在大臣本身,而非将责任推诿给苏丹,给民众传递错误讯息。


有鉴于此,马华副总财政拿督刘亚强呼吁雪州大臣,应尽速针对本身不当举措,向苏丹和人民道歉。


刘亚强也提醒,这时候当局在州议会提早解散与否,还迟迟未有定案或三心两意、自乱阵脚,只会扰乱州内民心和经济稳定,导致投资者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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