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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行政议会爪夷文招牌政策,是一致议决抑或表决通过?






马青彭亨州团长黄子祥指出,彭亨州行政议会必须跟随传统协商模式,凡是立案议决的事情,必须取得全体议员一致认同才能通关落实,否则就应该押后再商议,绝对不能以票数表决通过,更何况这是一个昌明团结的政府。


针对彭亨州行政议员沈春祥向报界披露,行政议会在驳回希盟代表内部反对之后,决定继续推行商业招牌新政策,硬性规定爪夷文字体尺寸必须相等国文,也是马青全国副总团长的黄子祥指出,商家民众都想知道实情真相,希盟代表参与内部商议,是否认真坚持反对,或者只是随便提出异议,在被相关议员口舌反击之后便决定草草收回自己的立场?


“因此,为了证明事实真相,我们要求沈春祥及梁耀雯两名希盟代表,公开说明开会的来龙去脉,到底是不是涉及内部投票表决,或者因为两名议员表态后又收回立场,最终演成‘一致通过’?”


“我们要再次强调,商家民众并没有反对爪夷文招牌,而是反对爪夷文字体和国语尺寸一样大小。因此,它并不是什么种族或宗教课题,反而应该从联邦宪法和国语法令的角度来看审视。”


“我们认为,州政府的决策,已经贬低联邦宪法以及侵犯国语法令,赋予国语至高无上的法定地位。我们也坚持,国语地位至高无上,其他多数民族或少数民族的语言,可以依法兼用,但是,不能超越或对等国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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