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收费标准在哪里?促政府厘清商用电费SST税率
马华中委暨消费人事务局主任陈国勇表示,他对财政部宣布每月用电量不超过600千瓦时(kWh)的住宅电费无需被征收销售及服务税(SST)8%表示欢迎,然而政府必须对收费计算方式一视同仁;同时,也须解释商业用户的电费SST税率到底是维持6%,或者调涨2%至8%,以厘清业者的疑虑。
也是马华联邦直辖区联委会署理主席的陈国勇今日发文告表示,虽然征收电费的门槛是用电量600千瓦时(相等于220令吉),然而这样的计算方式实际上并不公平,因为用电量与家庭用户的房子大小、冷气风扇数量、家庭成员人数也有一定关系。
“如果单单以用电量是否超过600千瓦时(kWh)来界定是否须缴付多2%的SST,那么大部分M40家庭势必无法幸免,恐怕将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此外,电费的SST税率是按照用电量来计算,然而电讯费的收费却不是取决于使用量,令人混淆,到底政府收费的标准在哪里?因此,政府有必要对这些收费的计算法一视同仁,才符合公平的精神。”
此外,陈国勇也质疑政府并没有清楚说明商用电费的SST税率,到底是维持6%,或者调涨至8%。若没有清楚说明,是否意味着政府打算静悄悄调涨商用电费SST至8%?这些都是政府必须向民众及业者厘清的疑虑。
他强调,水电是各行各业日常运作的基本所需,SST一旦调涨势必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百物涨价的连锁反应,最终受苦的还是人民百姓。因此,他恳请政府若情况允许,应将水电相关的SST税率维持在原本的6%,以避免导致人民的生活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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