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专生校园自主,欢迎修正大专法
马青高等教育部主任林顺斌对于《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修正)法令》(AUKU)在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表示支持。
此次修正案对第15A、第16B条文和第49(2)条文的章节进行修正,包括:
1、第15A条文将允许大专生以学生代表理事会或大专学生团体的名义进行筹募或接受捐款;
2、第16B条文是将副校长的权力转移至由董事会所设立的学生纪律委员会,以处理相关纪律的案件;
3、第49(2)条文则允许大专学生团体获得与学生代表委员会同类的设施。
马青高等教育部感谢高等教育部长拿督斯里赞比里领导完成了大专法令的修正工作,这是重要的一步,也传递明确的信号,即高教部重视提升大专生在校园自主的放宽。
马青高等教育部认为上述修正案是以大专生的利益为出发点,高教部因应校园环境不断转变的需要和大专生发展的步伐,不时作出检讨,以确保与时俱进。
有鉴于此,马青高等教育部也呼吁高教部多举办与大专生对话交流的活动,聆听他们的声音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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