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需明确,阻网络霸凌也需保障言论自由
马华副总会长兼丹绒比艾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黄日昇博士指出,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声称内阁将探讨对付网络霸凌者的法律,他认为防止网络霸凌对使用者的伤害固然是有必要的,但在保护民众与限制言论自由之间应该有明确的规范,避免有心人侵犯了国人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毫无疑问的,我们应该支持政府致力于保护人民免受网络霸凌,我们必需阻止如之前发生的女网红遭网霸而寻死的案件重演,我们对死者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但也要谨慎对待任何可能侵犯言论自由的措施。”
黄日昇指出,网络霸凌对个人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毋庸置疑,特别是对青少年、妇女和其他脆弱群体造成的心理伤害。因此,加强对网络霸凌的防治工作是必要且紧迫的。
黄日昇因此建议,在修正法案当中,应明确界定何为网络霸凌,包括其行为特征、实施方式和影响范围,如明确恶意、重复性和对受害者造成实际伤害的行为归类为网络霸凌,而不是模糊地扩大定义,以免误伤正常的言论表达。
“当局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由国会委任该机构的成员,负责接收和调查网络霸凌投诉。该机构应由来自不同党派的人民代议士、法律专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等组成,确保对每一起投诉进行公平、公正和专业的处理。”
黄日昇说,在执行防治网络霸凌的法律时,应特别注意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执法机构需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标准,防止因个人或政治原因打压不同意见和声音的。政府需承诺不将网络霸凌法律作为打压异见的工具。
黄日昇说,法令是在执法部分,但要更有效防止网霸带来的伤害,政府应加大对公众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人民对网络霸凌的认识和应对能力。通过学校、社区和媒体等渠道,宣传文明上网、尊重他人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
“防治网络霸凌与保护言论自由是绝对可以共存的,两者应相辅相成。因此我呼吁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确保法律既能有效防治网络霸凌,又不损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一个安全、包容和开放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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