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停车场私营化,陈锦传:需秉持3原则确保人民受惠
- Admin
- Jul 18
- 1 min read

针对雪兰莪州政府拟议进行的停车场私营化协议,马华城市事务局主任陈锦传促请各地市政厅秉持3大原则,包括:
一、在作出决定前应召开公众论坛
上述项私营化协议涉及的是公共土地(而非私人拥有资产)。因此,相关地方政府在做出任何决定前,必须向公众咨询程序。
自2006年6月20日,八打灵再也被升格为市政厅以来,为了维护纳税人的利益,“公众咨询与参与”政策正式引入并应用于市政厅的一切决策之中。这项政策应扩展至全州范围实践。
二、市议员必须对公众负责
每一位市议员必须就此项私营化协议向公众清楚交代。他们必须详尽说明是否确实存在这类协议,如:解释特定条款与内容,以及如何真正让人民受惠。
地方政府的权力归属于市政厅, 所有决策皆由其作出。每个市政厅由一位市长及24位议员组成,这些议员根据《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0条,由雪兰莪州政府委任。
在雪州,这24位市政议员皆为政治委任,其成员来自该州执政党。
三、所有决策必须让人民受惠
所有关于市政厅所管理的公共土地的决策,必须以纳税人的利益为依归,不能成为第三方借机牟利的工具。
尤其是在当前国内人民面对生活成本上升、税务范围扩征、公共服务费用调涨以及日常补贴即将被撤除的背景下,任何决策更不应让人民为第三方的牟利而承受沉重负担。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