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鸡骨头“施善”短片惹议,邱爱婷:道德沦丧不应伪装成内容创作
- Admin
- Aug 5
- 2 min read

近日一则网红以“施善”为名,竟将吃剩鸡骨头赠予无家可归者的视频在社交平台流传,引发全国公愤。对此,马青副总秘书邱爱婷律师严正谴责该行为,直言这是“以内容包装羞辱,借镜头消耗尊严”的社会毒瘤,并呼吁政府尽速修订相关法令,明确禁止以弱势群体为“博流量工具”的恶意内容制造。
“任何披着‘善意’外衣的侮辱,都是对人性底线的践踏。即使再渴望关注,也不能以践踏别人尊严为代价。”
社媒“道德缺位”,应从法律与教育双管齐下应对
她指出,该视频不仅违反常识与同理心,更涉及公然羞辱、操弄弱势情境、以偏差方式累积流量等恶意操作,长远将助长社会冷漠与暴力幽默文化。
“在这种视频下按赞、转发,某种程度上就是在纵容一种‘人性贬值’的价值观。”
她欢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展开调查,并强调当前的《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虽提供法律基础,但在处理“内容伦理”与“道德滥用”的界限上仍显模糊。
建议增设“弱势群体影像伦理条款”
因此,她建议政府尽快推动如下法制与教育改革:
1. 修订或附加特别条款于现有法律中,禁止未获同意地拍摄并散播弱势群体私生活或受援画面;
2. 设立“网络内容伦理审查机制”,由民间与官方代表组成,处理争议性短片通报;
3. 推动社交平台平台责任法则,要求影片平台对涉及弱势的“博眼球内容”加以标记与警示;
4. 在校园与青年培训中加强“数码同理心教育”,培育社会责任感,拒绝冷血“视角消费”。
“网红经济不等于道德真空。青年内容创作者必须明白,点击率可以累积财富,但良知才定义社会的温度。”
“内容自由”不是“内容无底线”的借口
邱爱婷指出,创作自由不应成为内容暴力的庇护所。社会的健康与否,往往不取决于法律的宽严,而在于人们在按下“发布”按钮前的良知判断。
“我们不是要审查网络,而是要守护文明。一个连底线都没有的社交环境,不是‘自由’,而是失序。”
法律应为无声者撑伞,而非任人羞辱
她也提醒社会大众,那些无法为自己发声的人,更需要制度来保护他们的基本尊严。
“如果连流浪汉也必须担心被‘恶搞博主’偷拍羞辱,那我们社会还有什么温度可言?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