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友凤:照护者也会老去,乐龄人士法案应尽快提呈

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黄友凤律师上议员表示,马华妇女组认同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拿督斯里南茜苏克利日前提出,我国对神经多元者的支援不能只停留在儿童及早期干预阶段,而必须进一步规划他们成年后的长期需要,尤其当长期照顾他们的父母及照护者也逐渐年老。
黄友凤指出,这项课题其实反映了我国迈向老龄化社会后,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今天照顾家人的照护者,未来自己也会老去。当他们年老、患病,甚至无法继续承担照护责任时,谁来照顾他们?又由谁接手原有的照护责任?
因此,我国不能把神经多元人士、残障人士、长期照护者及乐龄人士的需要视为各自独立的问题,而应该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建立一个能够衔接不同人生阶段的长期照护体系。
随着人口结构改变,乐龄人士面对的也不仅是退休后的经济保障,而是包括医疗、居家与社区支援、长期照护,以及如何保障他们的尊严、福利与安全。
我国已经制定《2026至2030年残障人士行动计划》、《2026至2030年乐龄人士行动计划》及《2026至2030年马来西亚关怀战略框架及行动计划》。这些都是重要的政策基础,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通过政策、法律和实际服务,把这些计划真正衔接起来,让有需要的家庭能够获得明确及持续的支援。
在这方面,马华妇女组也希望政府加速推进《乐龄人士法案》。根据政府早前公布的进展,这项法案预计于2027年初提呈国会。我们理解政府需要继续听取非政府组织、州政府及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法案内容;与此同时,也希望相关工作能够加速完成,让这项讨论多时的重要法案尽快进入立法程序。
《乐龄人士法案》不应孤立看待,而应与现有的乐龄人士政策、长期照护规划及社会福利体系相互衔接,成为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一环。
除了完成立法,政府也应进一步明确未来的执行机制、照护服务以及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方式。政策最终必须转化为家庭真正能够获得的服务和支援,才能发挥实际作用。
照护也不能长期只是由家庭,尤其是女性家庭成员独自承担的责任。政府、社区和家庭必须共同建立一个更完整和可持续的支援体系。
面对老龄化社会,我们不能等到父母年老、照护者无力继续照顾,甚至家庭陷入危机后才寻找解决方案。我国现在就必须为未来的终身照护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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