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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哭千里

花儿娇美不过几年,一个惊醒,连根带盆被移走,无光的日子,摸索不出门把。

现在打著的就是童婚,就是女性权利受到剥削的事件。早前已有41岁的穆斯林在泰国迎娶11岁的女童,让人错愕,现在又有丹州15岁穆斯林少女嫁44岁男子,伊斯兰法庭已批准。旺姐作为副首相兼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其发言相当重要,先是认为中央无法左右州法令,后表示不代表赞同童婚,並表示会与宗教局积极修订结婚法例提呈国会。当然,旺姐也因言论被批评。

首先,我们会认为童婚案是穆斯林的事,然童婚案的发生也包括非穆斯林,只是所佔比例不大。根据马来邮报,2010年至2015年,穆斯林童婚案共有6264宗申请;非穆斯林则2775宗。一般上,穆斯林婚龄男孩18岁以下与女孩16岁以下就得获法庭批准;非穆斯林则最低婚龄16岁需州首席部长批准。

童婚案在大马从来不是新鲜事,想来是新政府奉行的民主治国,人权意识提升,而让这些常事摆上台面。大致上会有童婚案,离不开穷困的家境。父母靠著微薄的薪金,实在无法抚养女儿,造成童婚现象,乃至一种习以为常。世界宣明会列出10大童婚率高国家,主要都是环境恶劣、教育程度较低的国家。

童婚发生在一部分巫裔家庭,环境只是外在因素,接著这种常態,会让一些人內化形成思想上「理所当然」可行的行为,这样的意识形態一直在同一环境的传承与渲染,无怪他们不以为意,然可参考万吉先生曾在〈反对童婚〉一文指出其理据不足。

针对当事人──女孩来说,如果她们表示愿意结婚,且露出喜悦的神情,可以带出几点:第一,孩童真的瞭解何为婚姻?她们是否被正確教导有关结婚的认识,再者对于履行的职责(包括行房)瞭解多少?第二,有关当局真的应该与女孩详谈,若这欢愉的面容下是被恐嚇、恫言、甚至鞭打虐待,或是灌输错误的观念,则会貽害深远。第三,女孩接受这样的思维,接受自己未发光发热之前,就已从自己的闺房走入別人的厨房。

我们不可否认童婚就是文化產物,就如中国的童养媳,但摆在现代社会,我们意识到有的文化传统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夏商周「礼」之体制也如是,並非照搬就是虔诚,尤其涉及宗教,其教义才是核心,而形式何妨依据时代而变动?

童婚到底是对小孩有伤害的,第一,除了让小孩失去童年,乃至青少年时光,这些都是討不回来的;第二,性行为对于小孩来说,需要程度上的认知,过早怀孕將会带来高危的生產健康问题,20岁以下產妇与新生儿比20岁以上多出一半。第三,联合国研究表明,童婚所促使的家庭暴力(性暴力)风险高,年龄差距越大,可能性越高。

可预见童婚的恶性循环,阻碍多少孩童的未来。凡此种种,弊大于利。根除不易,除了要在宗教的詮释上作出阐明,消贫更是一大繁杂的工程,之后就是从教育著手。老一辈可能无法接受,但新一代绝对要摆脱这类思想的束缚,传达正確的价值观与性知识。

原文链接: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6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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