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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应先问过人民


希盟政府宣布在来临的国会提呈废除强制死刑法,这个宣布引起人民热烈讨论,除了精英群体认为“废死”是一项人道以及符合国际趋势之外,平民百姓,尤其是考虑到受害者家属承受的痛苦,都认为“废死”不符合社会对公义认知。

目前,我国共有17项罪名,包括贩毒、对抗或攻击最高元首、谋杀、企图谋杀、强奸致死、强奸儿童及拥有军火等,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死刑的刑罚。

上述都是严重罪刑,当对这些犯下重罪的人讲慈悲和人道时,谁又对这些被害者慈悲和讲人道精神呢?

谋杀、企图谋杀、强奸致死、强奸儿童等,都是严重罪行,犯案者在犯案时,是否有想过对受害者慈悲和人道?答案是没有!

我们看看被奸杀的朱玉叶、15岁少女吴易甜,他们在临时前是受到怎样的痛苦?他们失去生命,他们的家人失去他们,又承受怎样的痛苦?

毒贩贩卖毒品赚取不义之财,让人沉沦毒海,终身受毒品控品,生不如死,摧毁一个个家庭,难道就该对这些毒贩谈慈悲和人道吗?

首相署部长(法律事务)刘伟强表示,一旦通过废除死刑法案,将会以判处最低监禁30年取代,把这些十恶不赦的人丢进监牢,由纳税人养他们至死或被释放,但意义何在?惩罚纳税人还是惩罚犯罪者?

他表示,目前需要面对死刑判决的囚犯人数为1267人,根据监狱局的记录显示,直到今年10月11日,共有932名囚犯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被定罪,被判上吊至死。

有人说,废除死刑是希盟宣言,希盟只是兑现他们的宣言。

废除收费站也是希盟宣言,如果执意要废除,何不选择废除收费站?

让我们重看希盟宣言第27项废除恶法承诺:希盟政府一旦执政将废除以下法律 ,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1959年预防犯罪法、1971年大专法令、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2016年国家安全委员会法案,以及所有死刑条款。

姑且勿论废除收费站这项承诺,在相关的27条承诺中,还有众多法令还没废除,为何希盟却执意要仓促废除死刑?何不先废除一直引人诟病的恶法,给民间更多时间讨论后,让人民了解政府“废死”的用意后,再决定是否落实,相信会赢得更多支持。

再者,首相敦马哈迪已说过,希盟宣言不是圣经,草拟宣言时没有想过会执政,既然如此,为何希盟不对其他承诺认真,相反的,却对废除死刑这项被注明在27承诺后段的句子如此认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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