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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禁烟令应具伸缩性,让业者消费者自行选择




(吉隆坡27日讯)针对卫生部被指将草拟法律,禁烟法或将扩大至娱乐场所,包括卡拉OK、酒吧及餐厅(Bistro)等,马青署理总团长陈志雄认为,相关法令不应该如同对一般餐馆与食肆条例一样强制禁烟,反之应该具伸缩性,如设定禁烟区、或标明可吸烟夜店等,让市场驱动业者的决定。


“一些娱乐场所如要吸引不吸烟的顾客,他们可以选择全面禁烟。如有业者只要针对吸烟的顾客,他们也可以自由设定全吸烟区,让他们为自己的目标顾客群作出决定。”


他说,娱乐场所与一般的餐馆与食肆不同,因为许多到这些场所消遣的人士,吸烟者占大部分,如果强制禁烟,可能会影响业者的生意,对目前低迷的经济雪上加霜。


“保障普罗大众的健康是政府的责任,因此在一般的餐馆与食肆及公共场所禁烟,确是无可厚非;但娱乐场所的顾客有限制年龄,也不是一般公众常去的地点,应该获得例外。”


他说,大马必需打造一个自由的经商环境,不要让外资因我国常出现朝令夕改,或随意对商家采取限制措施,而对我国却步。


他说,餐馆与食肆禁烟的条例虽有一定的不满声音,但无可否认也有许多赞同的意见,而站在政府应该保障一般平民百姓的健康与安全立场,这项措施是正面的。


“吸烟有害健康,我们绝对不鼓励吸烟,但是因为夜店的顾客群与一般餐馆不同,如果强制禁烟将会打击他们的生意。”


他建议政府可以参考邻国新加坡或其他先进国的措施,因为我国正在朝先进国的目标前进,向这些国家取经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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