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式津贴2大建议,确保真正援助有需要群体
马华发言人苏仪芳表示,欢迎政府在2024财政预算案提出分阶段落实目标式津贴机制,但同时她也提出两大建议,以确保政府的援助津贴能真正帮助有需要的群体。
苏仪芳指出,目标式津贴让目前国内的津贴模式得以转型。一来,能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须知,目前政府每年津贴810亿,逼近每年政府行政总开销的30%;二来,能让真正需要的群体受惠。
“然而,这项改革必须同时确保援助真正到达需要的群体手上之余,也能确保低收入群体不会在社会保护网中被遗漏。”
苏仪芳建议,一、政府的需援助群体归类方式,不能再简单粗暴地以”家庭收入”去划分T20、M40、B40群体,而是建议政府结合目前的报税体系,通过“可支配收入”作为划分单位,包括考虑居住地区、家庭负担(孩子、父母)等因素,去真正界定需援助的群体。
例子:
A先生与太太住在劳勿,家庭收入为RM4000,按目前方式划分属于B40群体(每月家庭收入低于 RM4,850)。
B先生和太太有3名孩子,住在雪州沙登,家庭收入RM5,000属M40群体(每月家庭收入介于RM4,851 至 RM10,970 之间)。
倘若按薪水对比,B先生比A先生经济状况更好,但倘若纳入孩子的教育费、城市更高的租金、生活费、交通费等, B先生的可支配收入就比A先生少了。因此,政府的目标援助群体应该是B先生优先于A先生才对。
她也建议,二、津贴转为目标式,援助金也不能以一竹竿式的发放。
“举例,C先生收入RM1500,D先生收入RM2800,按目前分类同属B40群体,领一样的援助金。但明显两者需要的援助力道不同,一竹竿式的援助不再适用。因此,建议应以‘倒配对’的方式提供援助金才更为妥当。”
“政府可为每个群体设一个目标数额的界限,比如B40群体的补贴目标数额为RM3000,那收入是RM1500的C先生就能获得RM1500的补贴;收入是RM2800的D先生就能获得RM200的补贴,以此类推,这样才能公平、有效率地运用拨款津贴,使有需要的群体真正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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