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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暴力案日益增加,是时候加重刑罚遏止恶化


 





马华妇女组署理主席郑慧玲促请妇女及家庭发展部以及相关部门正视并认真研究修改《刑事法典》第375和376条文,加重刑法对性犯罪的处罚,以达到遏止的效果。

 

她指出,我国强奸、非礼、性暴力案件层出不穷,这种情况让人感到非常担忧。几年前的统计数据,我国每35分钟就有一宗性侵案件发生。

 

她呼吁女性要好好保护自己,面对性骚扰和性暴力问题,不要逃避及默默承受,而是要挺身指控。

 

她说,根据2023年警方公布的报告显示,我国涉及妇女和儿童的性暴力案件从2020年的1,092宗上升至去年(2022年)的1,890宗,共上升了1,798宗。这些案件包括:强奸、骚扰、乱伦、性骚扰、性虐待、与儿童性交、虐待儿童、遗弃儿童和家庭暴力。

 

根据目前的法令,《刑事法典》第375和376条文阐明,一名男子在违背、不同意或受威胁下,或与16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行为都属于强奸。而根据《刑事法典》第376条文,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监禁不少于10年,以及不超过30年,并应被处以鞭刑。此外,乱伦一旦罪成也将被判处监禁不少于10年,以及不超过30年,并处以鞭刑,这种情况是当一名男子强奸了一名他无法在任何法律、宗教或习俗下结婚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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