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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中小企生存,调整最低薪需更多政府支持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刘亚强发文告表示欢迎政府即将落实调整最低薪金制度,因其有望提高国内员工的收入,从而推动国家经济迈向高收入国的地位,甚至有助于减少我国对外国劳工的依赖。


“然而,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一些因素,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的挑战。”


也是马华经济与中小企业事务委员会主席的刘亚强促请政府在考虑今年调整最低薪金制前,应以保障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为最优先考量,同时在落实最低薪金制的调整之际,必须给予业者尤其是中小企业足够的支持,确保有关调整能为企业和员工创造双赢局面。


他指出,政府一旦决定在今年内调整最低薪金制,中小企业将首当其冲,因为在一轮的涨价潮、杯葛潮、落实电子发票(E-Invoice)等压力下,中小企业的处境将是雪上加霜。


“尤其是财力不雄厚的中小企业,继上述提到的挑战之后,若再面临新一波的最低薪金调整,对他们而言是巨大的挑战,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减少人力,进而冲击生产力,企业只会越做越小,最终因失去竞争力而倒闭。”


“当企业陆续倒闭或减少人力时,失业率提高,最终政府所制定的最低薪金制也失去意义。”


因此,刘亚强向政府提出几项建议,希望能在最大程度上协助中小企业应对最低薪金制调整后的冲击:


一、政府支持

调整最低薪金制所产生的直接成本,例如行政成本、提供补贴或税收减免的成本,政府可考虑一种更简单且普遍的方法,包括实施反向所得税或负所得税,或者简单地根据通货膨胀提高最低工资。


二、替代支持机制

为采用最低薪金的企业提供宽松的监管和更简化的流程,同时考虑提供非现金福利,包括公众认可和奖励,例如马来西亚生产力局(MPC)颁发的电子共享繁荣组织(eSPO)证书,作为向已实施 PLWS(生产力挂钩工资)的组织颁发的确认证书系统。


三、培训和技能提升

协助企业采用新技术、提供在职培训等以提高员工技能的计划,将工资增长与技能升级挂钩,让员工需不断提高技能才能提高工资。


四、明确和扩大工资的定义

将雇主提供的额外福利纳入《2011年国家工资协商委员会法》有关“工资”的定义,让企业能够在不超过最低工资限额的情况下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总薪酬。


“政府也应考虑我国在去年7月1日才落实1500令吉的最低薪金,在严竣的经济环境挑战中,政府应该慎重考虑在短时期内又再调高最低薪金是否合时宜。”


刘亚强强调,政府应优先把专注力放在解决国家经济问题、改善经济环境、激活国家经济、解决物价高涨等关键任务,让企业和员工都能从经济发展的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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