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宗:不以盈利为目的,宗教社团不该纳入电子发票制度
- Admin
- 1 day ago
- 2 min read

马华柔佛彼咯州议员陈宗表示,反对政府将任何非营利组织纳入电子发票机制,并呼吁财政部与内陆税收局(LHDN)撤回有关议决。
他指出,这类组织并非商业单位、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政府理应以常识施政,而非机械式套用企业化制度。
“庙宇不是商场、宗祠不是公司,社团不是生意人。财政部不应以企业角度来处理非营利组织的问题。”
陈宗透露,他近期接获许多社团领袖与庙宇理事的反映,普遍对电子发票新制表示困惑、忧虑与不解.这些组织多数由义工义务维持日常运作,账目简陋、人手短缺,若硬性纳入电子发票体系,不仅需要耗费大量时间资源,也有违推动宗教与文化发展的初心。
政府所谓“全面落实”的做法,缺乏分辨力,也欠缺同理心,将非营利组织与企业一视同仁,只会造成更大反弹。
“所谓昌明精神,不应是用冷冰冰的系统管死民间组织,而是要理解这些团体长期承担社会服务,却无力应对政府制造的行政压力。”
他强调,宗祠、庙宇、社团不缴税、不套利,也没有商业化收入结构,根本不属于应开发票的对象。
“他们不缴税、不套利,也不提供收费服务,哪来的‘交易’需要开发票?政府如果硬推,只会令人民怀疑你们的真正意图。”
陈宗认为,财政部与国家税务局必须在政策上清楚划定界限,彻底把非营利组织排除在电子发票体制之外,而非以“门槛”或“特例”来搪塞民意。
“这是财政部与税收局可以在现有法律架构下立即处理的课题,不需要托词修法,更不应拖延。”
他最后强调,将于即将召开的柔佛州议会正式提出此课题,并敦促州政府反映民间声音。与此同时,他也呼吁全国各地的民意代表与社团组织挺身而出,共同捍卫基层社群的营运空间,别让国家系统凌驾民间价值。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