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新冠肺炎特别援助Bantuan Khas COVID 19问答录
由国家灾难管理机构(NADMA)执行的新冠肺炎特别援助(Bantuan Khas Covid-19),让曾与确诊患者近距离接触,因而接受隔离观察者,或是在卫生部指定的医院接受新冠肺炎治疗的患者申请。援助金问答录如下。
1. 谁有资格申请?
答:
i. 有工作,曾与确诊者接触被隔离,而失去工作或未被支付薪水的大马公民
ii. 有工作,因确诊入院治疗,而失去工作或未被支付薪水的大马公民
2. 谁没有资格申请?
答:
i. 非大马公民
ii. 在实施隔离观察令之前失业的人士
iii. 在隔离观察期间有收入来源或享有薪隔离者
3. 因政府实施行动管制令而失去工作,有资格申请吗?
答:没有
4. 援助金额有多少?
答:在隔离期间或在卫生部承认的医院接受治疗者,每天可获100令吉。
5. 如何申请?
答:可到国家灾难管理机构网站 www.nadma.gov.my 下载申请表格。
6. 需要什么文件?
答:
i. 新冠肺炎特别援助申请文件(原本)
ii. 身分证副本(核证副本)
iii. 卫生部文件(核证副本)
iv. 被隔离的申请者:
· 卫生部承认的监测和观察令副本;
· 居家隔离的表格副本;
v. 卫生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申请者:
· 医院发出的住院证明
vi. 银行账单或银行账簿首页(核证副本)
**如果申请者没有银行账户,申请者可提供受益人银行户头的银行账单或账簿首页的副本以及授权书。
7. 如果申请获批,如何得到付款?
答:补助金将在当局接获完整申请文件当天算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转账方式汇入受惠者银行户口。国家灾难管理机构也有权根据接获的申请文件决定批准的受惠人数,以及驳回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8. 如何提交申请?
答:完整的申请通过邮件发送到国家灾难管理机构,地址:
Ketua Pengarah
Agensi Pengurusan Bencana Negara (NADMA) Jabatan Perdana Menteri
Aras 7, Blok D5, Kompleks D
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502 PUTRAJAYA
(u.p.: Sekretariat KWABBN)
9. 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表格吗?
答:不能。由于当局需进行详细的文件验证,因此必须手动提交申请表;申请者可在行动管制令结束后提交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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