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穆斯林可任相论”开倒车,破坏我国民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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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自立国以来奉行的是西敏寺民主议会制度,若以宗教信仰因素作为担任首相的条件,不符民主原则,破坏我国民主架构。
马华中委刘振国抨击,伊党上议员凯里尔尼占声称鉴于大马3200万人口中绝大多数都信奉伊斯兰,因此首相职只能由穆斯林担任的说法,这种宗教化政治的思维,违背了联邦宪法,且有违多元中庸的世俗观。
“大马是基于团结与共享精神建立起来的国家,建议修法规定首相必须由穆斯林担任的提议,在国家迈向更进步、开放和民主的方向之际,这显然是开倒车和落伍的思维,成为国家领导的条件必须是以能力和绩效作为考量,通过符合宪法的民主、公正程序来产生,而绝对不是以宗教和肤色来决定。”
他表示,宪法保障公平对待各族人民,国家领导包括首相职位应该是能者居之。更何况,伊斯兰的地位受到项宪法条文保障,所以没必要多此一举规定,提出所谓首相必须是穆斯林来确保伊斯兰受到保护。”
他指出,伊党的建议是违反宪法的,如果修法规定首相由穆斯林担任,这有违多元中庸原则,也将破坏议会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