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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加害者与受害者,不分肤色、宗教与贫富



交通部终于提呈2020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加重对醉酒和毒品影响下驾驶、鲁莽驾驶和疏忽驾驶的刑罚。当中也把涉及蚊型脚车(Basikal Lajak)和飙车族(Mat Rempit)纳入其中,若是未成年人,父母将被对付。



但这已在昨天提呈国会一读的修正案,却被一些居心不良人士描绘成“种族”课题、“宗教”课题,甚至“社会阶级”课题。



这些有心人士,对着华社就用中文说:这是马来人政府要禁止华人喝酒,你看,又不见他们对付马来人的飙车党、蚊型脚车?



事实是:一、飙车党和蚊型脚车也在这次的法案内;二、政府从来没有禁止人民喝酒,政府禁止的是酒驾。



然后,有心人对印度人说:这个政府不让印度人喝酒,印度人已很穷了,还要向印度人开刀实行重罚。



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喝酒,但不允许酒后驾驶,罚款事小,因酒驾而伤及人命责任该向谁追讨?



接着,有心人也对着马来人说:这个政府对付蚊型脚车和飙车族,就是针对马来人群体。



事实上,这法令对付任何违法的人,不分种族。



由此可见,酒驾、毒驾、鲁莽和疏忽驾驶并非种族课题,而是个人态度和责任的法律问题。



更何况这不是一条新法律,早在1987年已存在,如今只是修正,难道在1987年这法律的存在已含有种族、宗教和阶层歧视成分?若是,为什么等到今天才成为课题?



修正案的确提高了刑罚,把检测体内酒精含量的标准降低,就是为了保障更多人的安全;翻开社会新闻,不乏因酒驾导致家庭破碎的悲剧,这些家庭的公道该向谁讨?



在国内普遍概念上,人们把华印裔圈定为喝酒的族群。然而政府没有禁酒,而是加强酒后驾驶的刑法,严打酒驾的行为,何况也未必所有华印裔都喝酒。



喝了酒开车,或在受毒品影响下启动引擎,交通工具犹如在马路行驶的杀人武器,受害者可以是任何人,不分种族、宗教和阶级。



如此粗浅的道理,却还是被一些人扭曲成敏感课题。



前交通部长陆兆福7月15日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向现任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提问时,不忘往自己脸上贴金,说这项修正案是希盟时期的倡议。



希盟倡议,国盟采纳,希盟22个月办不到,国盟上任百天将它定案,证明这项法令的修正获得朝野双边的支持。



至于还想将这课题炒作成种族、宗教课题的人士,大概就像喝醉酒的人一样,老是囔着:“我没有醉,我没有醉!”,但却继续作出与事实相违的举动,操弄种族情绪的火苗,这跟酒驾、毒驾、鲁莽驾驶同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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