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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课题不应失焦,加重惩罚犯错者是重点



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强调,醉酒驾车的真正祸因是个人的不负责任行为所致,若把焦点仅仅集中于酒精的控制,无疑是治标不治本,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更会因问题失焦而引发不必要的种族课题。


“修改法令以加重针对醉驾行为的刑罚,将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直接对犯错者施以与其行为后果同等的惩罚,可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将有效减少醉驾引起的交通事故。醉酒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肯定会随之下降,带动广大群众的守法自觉性,最终达到对犯罪行为防范于未然的效果和目的。”


他表示,交通部目前针对醉驾行为的修法,即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已经进入最后的阶段,并详细讨论有关修改建议,尽可能做出最大的努力。


因此,他促请各界人士不应情绪化处理整个醉驾课题,而应该把焦点放在“加重惩罚,谁犯错就惩罚谁”的层面,无需衍生太多不必要的争议。


他也认同,交通部除了着重于修改法令以实行更严厉的刑罚,及调整在血液、呼吸和尿液所容许的酒精浓度之外,也更应专注于宣导工作,以提高民众成为负责任司机的意识。


“最重要的是,所有道路使用者都需负责任,不应该在酒精影响下或以危险方式驾驶,最终导致悲剧在自己、家人及受害者身上发生,造成终身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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