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1千以上须呈资料后知后觉,林冠英水准不如记者应扣薪
(吉隆坡2日讯)马青总团长王晓庭揶揄,财政部长林冠英应该在政府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 条文的政策上,如一名局外人般完全不知情而感到羞耻;因为他身为内陆税收局的上司,竟对此政策“零知悉”,连一名《星洲日报》的记者也不如!
“针对林冠英如此疏于职守,他应该为此负上责任接受扣薪或扣除津贴的惩罚,因为他们是获人民委托进入政府(财政部)管理该部事务,却如此不负责任,任由不好的政策被通过。”
她说,试想想,如果不是记者神通广大揭发此事引起关注,是不是政策就已落实并开跑?而受影响的是全国大大小小的慈善组织,牵涉甚广。
她挑战林冠英,说清楚到底内陆税收局惯常不向上司汇报修改法令的进展,还是问题乃是出在林冠英本身,他身为财长却完全不在状况,蒙蒙懂懂。
“无论如何,林冠英在此事件上的‘后知后觉’,远比针对其他课题的‘不知不觉’好,因为林冠英在针对华教的爪夷字课题,也是在事件闹得风风火火一段时间后,才站出来讲话,及带入内阁。”
她指出,林冠英是在昨天出席活动后,表明他是在早上看见媒体相关报导后,才指示当局撤销修改相关条例,保留原来的条例,即一年内捐助5000令吉或以上的捐款者,受惠机构才须提呈其资料给内该局。
她指出,根据较早前报导,指政府修改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 条文获批指南,规定从今年5月15日起,任何捐款1000令吉或以上款项给慈善机构或基金会的人士,受惠机构必须把捐款人的完整资料提呈给内陆税收局的政策,对国内的各慈善团体和组织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这些组织都是依靠社会善士捐款来维持。
“如果上述政策真的落实,许多善心人士会避免无端端惹来麻烦而不再捐款给慈善机构,到时这些慈善机构将会面对财务困境,无法有效履行义务,影响深远。”
她指出,最近一年来,已常有听闻一些慈善机构因为国家经济低迷,造成善心人士的捐款也缩水而面对财困;加上政府也常以政府缩减开销而拒绝拨款,对他们的情况来说,根本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