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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机制监督,速承认送餐骑士员工地位




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呼吁当局,尽速承认送餐骑士作为其业者的员工地位,并享有现有雇用法令底下各项基本福利。


该运动发言人吴健南指出,该运动也要求当局回应,为何过去对业务运作性质类似,且更早浮现的电召车司机与业者的劳资纠纷,隔岸观火。


“即然两者服务性质雷同,都有电召业者、司机或骑士和客户。为何会有如此双重标准?


同样的,为何在社险自雇法令底下,当局竟然允许为巴士公司打工的巴士司机,被列为自雇人士组别?”


吴健南今日在面子书贴文中,要求交通部说明是否认同电召业者的片面立场,即认为有关司机或骑士,只是他们的生意夥伴而非员工。


“本运动向来主张政府理应捍卫上述司机或骑士作为有关电召业者雇员的地位,并直接让他们涵盖于雇用法令权限,享有各项基本劳工福利。包括不能被不公解雇和享有最低时薪。”


他说,该运动建议当局尽快考虑设立电召服务仲裁庭,处理相关劳资或消费人纠纷,有效保障司机和客户的基本权益。


吴健南指出,此新兴行业在我国日趋普及,涉及的业者、司机或骑士,以及客户人数数众多,类似特别监管机制的设立,是迫切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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