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公司土著持股条规过时,财政部应直接取消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表示,针对货运代理公司须让土著持股51%的条规,不仅对本地的相关企业不公,也对我国打造亲商环境和支持本地企业的目标背道而驰,有关条规已过时,因此财政部应该直接取消。
“根据报导,外资和上市公司并没有这项土著持股的规定,反而本地企业却必须遵守这项条规,这岂不是在抑制本地中小企业,让外国公司和上市公司占有更多的竞争优势?这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
他表示,既然这项规定已经不符合时宜,政府应该直接取消,以真正打造一个亲商、透明和基于绩效的机制,以迎合竞争愈来愈激烈的经济环境。
他认为,政府可以制定其他政策以支持土著的发展,但前提是不能对非土著造成不公,也不能成为阻碍国家进步和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否则只会弄巧反拙,最终吃亏的是全体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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