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宪报颁布宪法修正法案,黄友凤:保护孩子免陷无国界困境

马华妇女组欢迎6名大马籍母亲就海外产子不获公民权案,成功与政府达成历史性的和解。根据联邦法院记录的和解协议,在去年通过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允许大马籍母亲与外籍父亲在海外所生的子女,可以在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下,申请公民权。
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和解协议还有附带条件,即母亲在海外生下的的孩子,将在上诉期间获得保留公民身份。
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黄友凤律师发布声明指出,尽管6名大马籍母亲与政府达成和解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可是争取已婚夫妇和赋予大马母亲在海外所生孩子获得公民身份的平等权利,仍然是一场漫长和艰难的斗争。
她呼吁,所有国会议员无论政治派别,都应敦促政府立刻在宪报颁布《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这项法案是在去年由国会下议院和上议院通过的公民权修正案。
她认为,任何的拖延都将使马来西亚母亲,尤其是她们在海外所生的孩子陷入无国籍的困境。
“我们是时候为马来西亚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维护平等和正义的原则。”
黄友风阐明,今年是马来西亚签署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30周年。然而,公民权在法律框架下的不平衡,仍然是维护妇女权利或捍卫两性平等的障碍。因此,我们必须尽快纠正任何性别歧视的法律和做法。
她强调,配合2025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和马来西亚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30周年,马华妇女组发起10项请愿,呼吁马来西亚实现两性平等和妇女权利。马华妇女组提出的10项请愿之一包括“通过反歧视妇女法案”,并希望所有立法都能反映这一点。
“政府在宪报颁布联邦宪法修正案,将彰显马来西亚是一个进步的国家,致力于维护和承认女性和母亲的伟大贡献。”
她希望,马来西亚母亲所生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的权利,将扭转人才流失,并激励人才和技能回流,进一步发展国家。
去年10月,国会三读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案,允许大马籍母亲与外籍配偶所生下的海外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不过,这项修正案至今尚未正式颁布宪报。
根据联邦宪法修宪案,未来在国外出生的人士,若双亲其中一人是大马公民,则可依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法案也修正宪法第15条文,政府可在其认为“合适的特殊情况下”,向18岁以下的任何人发放大马公民权,即从原本的21岁以下的年龄限制降至18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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