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天19女性遭伴侣施暴,黄友凤:官民需共同努力杜绝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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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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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日武吉阿曼刑事调查局侵犯、女性及儿童罪案调查组(D11)主任西蒂卡米莎高级助理总监汇报,去年2023年数据显示共有7116宗家庭暴力案件被举报,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19名女性遭伴侣施暴。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拿督黄友凤律师表示,这数据仅是冰山一角,或许还有更多受害者选择沉默不语。
首先,家庭因素仍是受害者不愿报警的主要原因之一。许多女性因经济依赖、子女教育与“顾全大局”的观念,所以不敢反抗或离开施暴者。她们期望通过隐忍换取改变,却不断陷入暴力循环。同时,社会中仍有女性保持在“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使她们羞于启齿。
其次,个人层面也充满阻力。长期遭受暴力的女性常因自卑、恐惧、羞耻等情绪,产生自我责备心理,进而否认自身受害事实。缺乏信任的支持系统与不友善的举报机制,也让她们感到无助。
更严重的是,法律与执法机制的不足加剧了女性的不信任。虽然政府已制定《家庭暴力法令》,但现实中许多女性面对拖延、程序复杂、保护令难获等问题。部分执法人员对性别暴力缺乏敏感度,使受害者在求助时屡屡受挫。根据马来西亚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于2022年3月28日的声明,确实存在警方拒绝接受家庭暴力受害者报案的情况,理由是这些案件属于“家庭事务”。
随后,警方于2022年3月30日表示,将对拒绝接受家庭暴力报案的警员采取纪律处分,并重申自1996年《家庭暴力法令》实施以来,已发布多项处理此类案件的指令,要求各级警员遵守。尽管警方表明了零容忍的立场,但妇女权益组织如全马妇女行动协会(All Women’s Action Society,简称AWAM)指出,警方拒绝受理性别暴力案件报案的情况长期存在。AWAM强调,执法人员对性别暴力缺乏敏感度和相关知识,导致案件处理不当,受害者因此放弃追求法律途径。
黄友凤指出,《家庭暴力法令》于2017年修订,授权社会福利官员发出紧急保护令(EPO),以便更快地保护受害者,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挑战。研究指出,受害者在申请保护令时常面临程序复杂、执行不力等问题,导致保护令的效果有限。同时,马来西亚每8756人仅有一名社会工作者,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标准,这导致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难以提供及时和全面的支持。
有鉴于此,马华妇女组于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推介《马来西亚性别平等与妇女权利请愿书》,呼吁政府全面强化反性别暴力的法律架构。请愿书中特别提及,马来西亚自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已迈入第30年,但许多关键承诺至今仍未落实,因此马华妇女组强烈敦促政府切实履行CEDAW条文,设立有效机制保护女性权益。
她强调,为改变现况,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共同努力。除了提升举报便利性、提供受害者庇护服务,也应加强施暴者辅导、强化警方培训,并持续开展教育宣传,破除性别暴力的沉默文化。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营造一个安全、平等与有尊严的社会环境,让所有女性勇敢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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