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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秀秀:维护司法独立与诚信,政府需为不延任大法官释疑

  • Admin
  • Jul 10
  • 2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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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慕(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与上诉庭主席拿督阿邦依斯干达(Datuk Abang Iskandar)于7月初相继退休,惟未获延任,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马华国家政策与民生课题调查研究委员会主席拿督翁秀秀博士对此表示高度关切,并郑重呼吁政府就不延任两位司法领袖一事作出清晰、透明的解释,以确保司法独立、公平正义与制度诚信不受侵蚀。


根据联邦宪法第125(1)条文,联邦法院法官年满66岁可由国家元首批准延任最多六个月。过去多届政府,包括前首席大法官敦理查马拉尊(Tun Richard Malanjum)与丹斯里阿玛阿里芬(Tan Sri Arifin Zakaria)等皆获延任。然本届政府却仅延任部分高阶法官,却排除两位最高司法职位者于外,既无说明评估标准,也未呈现制度一致性,极为罕见。


当前司法体系面临关键挑战:

- 截至2025年7月,已有超过9位联邦法院与上诉庭法官退休;

- 超过20个高级法官职位悬空,包括首席大法官与上诉庭主席无人继任;

- 马来西亚国内平均审案时间已达12至18个月,若高层职位长期悬空,恐导致案件严重积压,进一步延误正义。


司法制度不仅是法律操作的载体,更是人民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公平、是否正义的基础。今日,人民目睹两位司法最高职位在未有合理说明的情况下被排除延任,难免质疑:是否政治考量凌驾于制度正当性?是否有意通过人事更替影响司法立场?


我们必须强调:“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让人民看见它的实现。”若政府无法说明延任与否的客观依据,不仅将破坏行政与司法的互信界限,更将动摇人民对国家法治的根本信心,损害马来西亚的国际声誉与投资环境。


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四项呼吁:

1. 政府应立即公开说明不延任两位司法领袖的原因,包括是否进行独立评估、是否征询马来统治者会议意见、延任标准是否一致适用;

2. 司法任命与延任机制应制度化、规范化,确立可预见、客观的程序标准,杜绝人为干预;

3. 成立跨党派国会特别委员会或皇家调查委员会(RCI),全面检讨本次事件是否涉及政治干预,保障司法独立性;

4. 尽速填补联邦法院与上诉庭之高阶空缺,确保案件审理系统稳定运作,保障全民司法权利不受影响。


一个国家真正的稳定,不是建立在权力的集中上,而是建立在制度的可信与公义的实现之中。司法是人民最后的防线,它不应被政治操控,更不能沦为权力博弈的工具。


马来西亚不能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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