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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爱婷:改革公积金不应以限制提款为代价,人民有权掌握自己血汗钱

  • Admin
  • Aug 1
  • 3 min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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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政府在第13大马计划中提出改革雇员公积金(EPF)制度,并考虑将现有一次性提款机制转为“每月发放养老金”模式,马青副总秘书邱爱婷律师强调,任何形式的“强制性转制”,若未经严谨公众咨询与法律审议,不仅将动摇人民对退休制度的信任,也可能引发对财产权保障与国家责任的根本质疑。


“公积金不是国家的工具,而是人民一生工作的成果。这笔钱的归属权、使用权与支配权,应始终属于缴纳者,而非由政府单方面决定发放节奏。”


她表示,国家若真有意保障人民老年生活,应着眼于提升投资管理效能与制度稳健性,而非以“改革”为名,将政策焦点放在限制提款权利上。更何况,在首相日前承认公积金局首季投资回酬下跌13%、股市回报重挫23%的背景下,政府此时推出“限制提款自由”的机制,不免引发人民对“错政转嫁、投资失误由全民埋单”的强烈怀疑。


“国家可以面对市场风险,但不能让人民来承担政府制度风险。当收益下滑时,却来限制提款权,这不叫改革,而是‘风险外包’。”


公积金是信托制度,不是国家财政延伸工具


邱律师,EPF的法律属性是信托型储蓄制度,其设计核心在于“代为管理而非干预使用”。会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次性提款是其法定权利,也是制度公信力的保障机制。


她批评,政府当前提出的养老金制发放方式,若强制实施,将严重违背信托原则与宪法保障的财产自由,甚至可能面临违宪质疑。


“我们可以鼓励理性管理退休金,但不能强制全体会员服从统一配置。是否一次性提款、还是按月领取,应由会员自行选择,而非政府强加一刀切。”


改革应优先对症下药,不应“掩盖投资漏洞”


她进一步指出,当前公积金局内部已设有灵活户头、安康户头与退休户头三种机制,能够因应会员在不同阶段的资金安排需求。若政府认为会员在退休后面对资金分配挑战,应着手提升退休规划教育,而非动用政策限制权利。


同时,她也提醒,政府若真关心人民退休保障,应把重心放在以下三方面:

1. 优化EPF投资组合:提升多元资产配置能力,减缓对高风险市场的依赖;

2. 建立危机应对机制:当市场震荡来临时,EPF需具备快速调控与保本机制;

3. 强化制度透明:每季公开重大投资决策、风险评估与董事会独立审查记录。


“公积金制度改革不能只围绕‘如何限制提款’,更该围绕‘如何提升收益’。否则,这场改革只是将结果风险转嫁给了最没有选择权的普通人民。”


公积金制度改革必须建立在法律、透明与民意的基础上


邱爱婷提醒,任何试图更动涉及数百万会员财务自主权的政策,都必须经过国会辩论、公共咨询及法律审查机制,确保程序正义。她强调,改革不应在“人民无从选择”的状态下草率推行。


“这是涉及全民生活的制度性问题,不能以行政指令方式仓促执行,必须建立在合法、透明、可问责的基础上。”


她最后强调,马青将持续代表青年与基层心声,捍卫人民对个人财产的正当支配权,坚守“信托制度不可被政治工具化”的核心原则,并呼吁政府在任何结构性改革前,务必广泛征询民意,并以人民的利益为唯一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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