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公神龛也容不下?刘薏雯:依法治理不能只剩“一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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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雪兰莪雪邦地区一些拿督公神龛接获地方政府发出的警告通知(Notice Amaran),甚至被要求在短时间内自行拆除,否则可能面对执法行动,马华妇女组女青年局主任刘薏雯对此质问,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国家连一座小小的拿督公神龛都容不下了?
她也点名行动党一众领袖包括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雪州金銮州议员黄思汉、雪州适耕庄州议员黄瑞林、雪州双溪比力州议员雷健强,对此事负责。
刘薏雯不否认部分神龛可能涉及政府土地、规划、道路或安全问题,也不主张神龛可以凌驾法律之上,但有问题并不代表解决问题就只有“拆除”这一条路。
“部分神龛已经存在几十年,甚至超过半个世纪,是社区信仰、文化传统和集体记忆的一部分,政府处理有关问题时应该顾及当地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现实。”
刘薏雯认为,如果神龛确实影响交通,可以研究迁移;如果涉及土地问题,可以探讨合法化或临时使用准证;若涉及规划和安全问题,也可以通过调整来解决。
“政府应该先与神龛负责人、居民及地方代表沟通协调,而不是一张警告通知发出后,就直接走向拆除。”
“当局执法之前有没有沟通?拆除之前有没有协调?在认定‘不合法’之后,有没有协助居民寻找一条合法的出路?政府存在的意义,不只是执法,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
刘薏雯说明,拿督公信仰是马来西亚华社独特的民间文化的一部分,也体现我国多元社会长期以来的文化共融现象。政府一方面不断高喊“昌明大马”口号,强调多元、包容与互相尊重,另一方面却让存在数十年的社区神龛面对拆除的命运,这难免让人质疑所谓的包容究竟体现在哪里。
她促请雪邦市议会及雪州政府暂停有关拆除行动,先全面检视各神龛的实际情况,能够合法化的就协助合法化,需要搬迁的就协助寻找合适地点,能够通过规划调整解决的就通过规划处理。
“依法行政固然重要,但拆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而不是政府最方便的选择。真正有温度的治理,不只是告诉人民‘你不合法所以拆掉’,而是协助人民寻找一条合法、合理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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