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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行动党何止3次壮大伊斯兰党!


行动党居銮区国会议员刘镇东于6月7日辩称,行动党没有壮大伊斯兰党,理由是,308全国大选,民联未结盟前,伊党取得23个国会议席,却在505全国大选后只获21席。

若按照刘镇东的逻辑,1986年,伊党未与行动党合作前,在全国大选中,只赢得1个国席,但是在1990年大选,在行动党的护航之下,伊斯兰党赢得7个国会议席,这是否又证明了行动党壮大伊党?

今天,我们不学习刘镇东的逻辑,通过历史,让史实告诉大家真相:

•1990年,46精神党分别跟伊斯兰党组成“穆斯林团结阵线”,跟行动党组成“人民­阵线”,行动党和伊斯兰党通过46精神党的牵线间接合作,在大选挑战国阵。伊党夺得7个国会议席,并成功执政吉兰丹,1993年,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刑法。 •1999年,行动党、伊斯兰党、公正党和人民党组成“替代阵线”(替阵)。伊斯兰党­在大选中大胜,攻下吉兰丹和登嘉楼,并从7个国会议席,增加至27个国会议席。2002年,登嘉楼州议会步吉兰丹后尘,通过了伊刑法。

•2008年,行动党、伊斯兰党和公正党在全国大选后组成“人民联盟”(民联)。行动党虽然狂胜,但只能执政槟州,无法与伊党抗衡,公正党也仅能执政雪州,其他州属如霹雳(后因民联议员跳槽,政权重新回到国阵手中)、吉打、吉兰丹州均由伊党出任大臣。

•2013年大选­,行动党大力为伊斯兰党助选,信誓旦旦保证伊斯兰党绝不会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并声称他们只会落实福利国的宏愿。为了博取选民的信任,行动党献议以伊党的党徽出征,达到行动党就是伊党、伊党就是行动党的“美化计划”。

然而,巫统重新收复多个失地,使伊党在这次大选,只获得21席国席,可是,因行动党的协助,伊党得到华人票或非穆斯林支持,伊党于2014年,吉兰丹却通过了伊刑法修正案,并以私人法案的方式,要求国会修改355法令,以便丹州可以落实伊刑法。

伊党的势力原是在东海岸乡区,每一次与行动党结盟,它的势力就再度扩张,从东海岸扩大到西海岸、从乡区扩大到城市地区、从原本的宗教思维极端的穆斯林支持者,扩大到华裔及非穆斯林选民,这都是行动党壮大伊党的铁证!

当伊党私人法案在国会一读时,刘镇东可以继续梦呓的说,伊刑法是伪命题,行动党没有壮大伊斯兰党;不过,伊党主席哈迪再三说明,他们不想欺骗选民,他们建立神权国的决心,可见,谁在说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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