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自命清高,贬损受封领袖,置统治者于不义!
日前马六甲州元首在80岁华诞,分别册封甲州行动党主席兼怡力州议员郑国球及望万州议员黄和平“Darjah Mulia Seri Melaka”拿督头衔。同样的,沙巴州元首也在65岁华诞册封沙巴行动党主席黄天发、州青年及体育部长潘明丰,以及州首长署助理部长黄仕平“Panglima Gemilang Darjah Kinabalu”拿督头衔。
党内人士受封,对党而言本来是一件光荣的事,但没想到此举却惹得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龙颜大怒,公开放话说火箭领袖在执政第一年(意思是说迟一点就可以?)就接受封赐,给人一种火箭议员“升官发财”的错觉!
林冠英这番话,固然给人一种清高的感觉,但他似乎忘了,根据君主制度,国家元首、州统治者和州元首是有权册封有功人士,而我国子民不能对此有所质疑。如今州元首论功赐封勋衔,林冠英却将接受勋衔贬低为“贪财”的行为,这不是置国家元首、州统治者和州元首于不义吗!
如果按照林冠英所言,获赐封拿督就是“贪财”的话,那为何林冠英曾推荐行动党槟州前州议员王康力及已故陈庆佳获封拿督勋衔?难道林冠英允许他们贪恋名利?
另外,行动党中央级领袖倪可汉和邓章钦也是不在党的推荐下接受拿督的封衔,但他们却没遭到林冠英的公开谴责,难道林冠英对党内人士受封与否,持有双重标准?
林冠英的言论,根本是在拿石头砸自己的脚!
当然,这一批受封的领袖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被林冠英谴责后,沙巴行动党主席黄天发就发表言论表示,册封是州元首的权力,他们感谢也尊重州元首的决定。“如果党的决定如此,在充份通知州元首及不造成误解和无礼的前提下,我并无所谓。”
而甲州行动党主席郑国球则表示“在君主制度里,我们必须尊重州元首的决定,也尊重整个制度,避免一些不负责任的人玩弄种族和君主课题。如果党中央议决任何党员都不能推荐及接受勋衔,除了让党员知道以外,也必须让统治者及州元首知道行动党的立场,勿让州领袖夹在中间!”
既表明听从党的指示,也发话尊重州元首的决定,以避免被林冠英陷自己于不义,夹在党领导和元首之间,左右做人难!
看来,他们说话的艺术,明显比林冠英有智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