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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阵处理消费税退款收入,合情、合理、合法



“根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194亿令吉消费税税收汇入国库,即汇进统一收入户头,而不是消费税退税基金信托户头,是合法的。”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斯里郑联科表示,根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第54(5)条文,部长可授权将消费税部分或全部的退款收入存进中央政府综合基金里的统一收入户头,即: 1. 设立一个消费税退税统一基金(这里称为“基金”),该消费税退税应在1957年“财务程序法”的第二附表中规定并纳入其中。 2. 根据法令,在部长批准下,消费税退税应存入相关基金户头内。 3. 根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第38条款和第VII部分,基金的款项应用于退款。 4. 相关的基金需由国家总会计司管理。 5. 依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第(2)条文以及“1957年财务程序法”的条文规定,部长可以授权向中央政府综合基金里的统一收入户头支付全部或部分消费税退税的款项。 “因此,194亿令吉消费税退款收入所谓被消失和被打枪的说法,都是财政部长和希盟政府的政治炒作,它也仅仅是政治议程。这根本就是不负责的政治闹剧,也对国家的行政、法治和管理机构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郑联科强调,财政部长林冠英欠所有马来西亚人一个道歉,他的言论已经对国家的声誉和经济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深远影响。 “林冠英永远不会承认国阵在处理消费税退款的事宜上,完全是根据2014年商品和服务税法令第54(5)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并专业行事。相反的,他不断寻找藉口来诋毁和政治化有关课题。” 他说,身为财长的林冠英在没有审慎和尽职调查的情况下,就诬赖前朝打抢消费税退款,根本无法获得任何的政治利益,反而对国家吸引投资、外资对大马的信心和国家的经济成长带来污点。 “希盟政府必须更加谨慎和负责任的治理国家。是时候停止凡事政治化的作风,希盟不断炒作国家课题对大马社会和人民一点好处都没有,反而加深了人民认为政府无能的负面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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