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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是民主制度下“第四权”,需无惧政治压力据实报道


“媒体是民主政治体制下肩负重任,为司法、立法、行政以外的‘第四权’,因此媒体所报道的新闻不会依据个人喜好和需求。在大马,报章刊登的新闻基本上都经过严格核实及考证,以确保新闻的正确性,不会凭空捏造或报道无厘头的新闻来毁掉自己的信誉。” 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是针对行动党秘书长办事处因不满《星洲日报》没有依据行动党的要求,刊登对行动党领袖尤其是其秘书长林冠英有利的文告而发飙,撰写一篇题为《星洲唯一目标:打倒行动党》的文告,这么表示。 “行动党秘书长办事处因星洲日报没有刊登有利行动党的新闻报道而‘动怒’,屡次撰文谴责该报没有公平的对待行动党,甚至指控该报偏向支持反对党(国阵),这番言论令人大惑不解,行动党多年来口口声声强调媒体自主和新闻自由,但是该党无论是在野或在朝时,都不断施压媒体,一再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质疑媒体,讲一套做一套,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在媒体身上,所作所为叫人心寒。” 他表示,作为执政党的行动党,不但没有虚心检讨自己的施政表现,相反的却把自己犯下的错误怪罪在媒体报道上。行动党在野时,针对那些对他们有利的报道就沾沾自喜,在朝后却容不下媒体对自己的批评,不断以执政党的地位,给媒体施加无形的压力。 “我们可以看到,因近来希盟中央出台的政策一再伤害华社,而行动党身为执政党的盟党却在内阁无能为力,静静不出声而受千夫所指的糟糕处境,但是如果说行动党把这些自己犯下的错误都怪罪于媒体,那么根本是欲加之罪。” 他强调,媒体是司法、立法、行政外的“第四权”,有社会责任揭露真相并据实报道,在宪法下也享有言论自由。媒体除了担起社会责任,提供读者多元的资讯以及完整的事件报导,也确保人民使用媒体的权利,因此任何企图干预媒体操作的个人和政党都必须受到谴责。” “我促请行动党,如果发现媒体有报道任何假新闻,或是诽谤行动党,那就依法采取行动,而不是发表具有浓厚挑衅意味的文告来干扰新闻自由和制造假象污蔑媒体,并带给新闻从业员施加无形的政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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