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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投票与参选同时间宪报却不同时间执行,选委会应该解释原由



(吉隆坡1日讯)马青总团长王晓庭认为,选举委员会指柔佛丹绒比艾补选中,年满18岁的青年可参选,但是18岁投票却未能落实,选委会应该解释当中发生延误的原因,向本已满心期待、准备履行公民权力的青年交代清楚。


她指出,这两项修宪,即联邦宪法第47条款和第119条款,都是于本月4日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后,于10日获得宪报;但是如今选委会却告知只有前者,即18岁参选的条款落实,但后者却不能如愿。


“这到底是技术问题?还是效率问题?相信所有青年都希望得到答案。”


她是针对选委会主席阿兹哈今日表明,柔佛丹绒比艾补选中基于修宪案已经在国会通过,并且已经宪报生效,因此18岁的国民可登记参选;但是同时间宪报的18岁自动成为选民及投票条款却未能执行,而发表上述谈话。


她说,阿兹哈没有针对此事详细解释,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她说,丹绒比艾补选对国阵和希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希盟,补选成绩将是选民对他们执政的“中场评估”,并且决定希盟接下来在下一届大选之前的方向与表现。


她说,因此相信不只是全国选民,特别是丹绒比艾的选民,都希盟通过手中一票向希盟表达明确的意愿。


“第14届大选后,希盟表现乏新可善,而且一而再被揭发说谎与食言,已让人民感到非常厌倦。”


她说,目前国家的经济前景不明朗,但部长们却还专注在玩弄种族与宗教政治中,除了患上严重的“怪前朝”重症,便一无是处,不务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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