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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打压言论自由,社交媒体首当其冲!


尤记得希盟还未执政时,不时都大义凛然的批评前朝政府干预媒体自由及言论自由。然而如今希盟政府上台后,却变本加厉的要求媒体“自我监督”新闻报导和网民留言,还美其名的要打击网络的“假新闻”。社交媒体在希盟的管制之下,恐怕从此沦陷!


在今年3月,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就表示,政府会从各方面探讨和研究立新法,以打击在社交媒体上散播假消息,破坏社会和谐及引起不安的问题。


此外,哥宾星甚至要求媒体业者自我审查新闻报导和读者的留言,若被发现放任读者留言触及“敏感”的课题,就会立法对付媒体业者。


哥宾星以上这番话,马上就引发了媒体业者和社交媒体用户对于政府意图干预媒体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担忧。其严重性在于,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去定义何谓是“破坏社会和谐及引起不安”的留言,也没有清楚的去定义什么是属于“敏感”的留言。


到底什么样的报导可接受,什么样的报导是“假消息”?一般来说,最终的话语权都是掌握在政府手上。


当这个界限模糊不清的时候,就容易变成政府滥权,以打压不利自己舆论的报导和言论的工具。


就拿马华发言人陈君儿作为例子。她因为在脸书发表一份由一名推特用户上载的第三律政司拿督哈纳菲向总检察署官员发出的电邮通告的截图,并表达“总检察署接受首相的指示,呼吁行政不得干预司法”的帖文,就被警方传召录口供和没收手机。


此事不禁让人好奇,警方传召陈君儿的标准在哪里?有关当局不去查司法被干预,也不去查消息泄露源头,而是去查一个呼吁“行政不得干预司法”的“吹哨者”,是否存有干预反对党言论自由的目的?


同理,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魏家祥等人根据《今日大马》网站的报导,在国会上发表促请调查财政部长林冠英涉嫌在槟城海底隧道受贿案件,却遭到议长阿里夫禁止。议长颁布指令,要国会议员今后在辩论时,“不得单凭没有可靠证据的媒体报道,或社交媒体文章来挑起课题”。


令人疑惑的是,议长口中所谓的“没有可靠证据的媒体报道,或社交媒体文章”的标准相当模糊不清,如果《今日大马》的报导是不能引述,那么请问《当今大马》,或者《砂拉越报告》网站的报导是否又可引述?


而国会议员在议会厅内的发言本来就有免控权,允许议员在国会针对任何课题畅所欲言,也唯有如此才能达到制衡政府权力的作用。如今议员不能针对某些报导来引述辩论,等于压制人民代议士的言论自由空间,那是否已经违反了国会免控权的本意?人民代议士在议会厅内所享有的免控权又有何意义可言?


同时,这也令人质疑,这是否是当权者为了打压不利政府高官舆论而使用的手段?


此外,政府要求媒体自我监督读者留言,否则就会对付媒体;在界限模糊的情况下,媒体朋友为了自保,恐怕只会自我设限太高:一、过度删除留言;二、完全不开放留言;三、尽量不报导或低调处理容易引起讨论,特别是对政府不利的新闻。


无论哪一方面,都不利于我国的言论自由。


而网民活在网络白色恐怖底下,也会为了自保而选择少出声,不敢留言,最终导致整个网络的言论自由空间都缩小了!


人民肯定都没想过,首相敦马哈迪第一次任相时,就利用内安法令、印刷法令、煽动法令来对付媒体和人民,打压媒体独立和言论自由。如今敦马第二次任相,也“与时并进”的打压社交媒体,来干预媒体和言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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