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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请政府体恤民意支持高庭裁决,推进大马男女平权






马华全国妇女组主席拿督王赛之再次促请内政部体恤民意,支持高庭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取得大马公民权的裁决,以推进大马的男女平权!


事实上,全球已有超过150个国家修法赋予男女公民相同的国籍传承权,而大马却是25个尚未修改此歧视女性律法的国家之一;这也违反了大马于1995年所签署之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不符我国于2001年修改《联邦宪法》第8(2)条款纳入性别平等之条文。


“因此,吉隆坡高庭日前作出标杆裁决,宣判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的栽决,是完全符合上述国际公约及《联邦宪法》, 理应如此的司法决定。 ”


不过,此国籍传承权的先决条件是孩子并未注册为他国公民。这是因为大马不允许任何公民持有双重国籍。


“事实上,不只是大马,在中国、缅甸、汶莱等约27个国家也是如此。”


“如果孩子出生后已经注册为他国公民,就不能再申请大马国籍。此外,在裁决之前,联邦宪法第15(2)条文也规定大马女性公民的孩子若要申请公民权,必须在孩子出生后的一年内到最靠近的领事馆提出申请,否则将申请无效。”


“《星洲日报》的报导,显示在这之前,由于缺乏这方面的认知或被误导,不少大马女性走了许多冤枉路。也希望随着高庭的裁决,大马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获得大马公民权所面对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有鉴于此,她再次促请内政部顺应民意,体恤外嫁大马女儿的难处,接受及支持高庭的裁决。除了不对此案进行上诉,也尽快着手修正相关律法,全面落实这项改革。


“马华妇女组认为,身为大马公民,不管男女,皆应获得平等的对待及享有同等的权益、自由和选择权,包括决定他们在国外出生的孩子之国藉,彰显大马推进大马男女平权的诚意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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