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赋女性海外产子公民权,男女平权迈进大步
马华妇女组全国主席黄友凤指出,随着内阁同意修改宪法以便让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国外生下的子女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这意味着马华妇女组以及各个民间团体在经过长期斗争后终于取得成果,也象征着大马男女平权的重大进步。
黄友凤强调,大马女性理应拥有跟男性同等的权利,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都应自动获得公民权,这是马华妇女组一贯的立场,也是马华妇女组争取多时的各项女性权利中的一项重要议题。
“马华妇女组过去无论是通过正式声明或代表大会的提案,多次针对有关课题表达明确而坚定的立场,多年来也一直致力于推动修改联邦宪法,即在宪法第二列表第1(b)和1(c)条文中的‘父亲’字眼后加入‘或母亲’,或直接修改为‘父母’一词,以确保男女公民享有平等权利与待遇,赋予他们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公民权。”
她指出,截至目前超过150个国家已修法赋予男女公民相同的国籍传承权利,而大马是25个仍然存在此歧视女性法律条文的国家之一,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因此,马华妇女组欢迎并赞赏内阁的宣布,在马华妇女组以及各个民间团体抗争多年后,我们终于即将在这项课题上迎来重大的突破,为大马的男女平权推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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