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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权修宪不合理,马青吁寻替代方案




 

马青宣传局主任梁子祥表示,马青高度关注内政部的修宪计划,即完全移出《联邦宪法》附表2第二部分的第1(e)保障个人免于无国籍的条文。一旦修宪成功,那么对孤儿、孩童和无国籍的大马人无疑是种惩罚。

 

“我们虽然意识到处理和解决公民身份问题的复杂性,但我们认为内政部所建议的修宪不仅是倒退,而且对受影响的儿童也造成极大伤害。不但如此,移除第1(e)条文也将制造大量的无国籍人士,将不利于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梁子祥指出,公民社会团体已经不断强调,贸然移除第1(e)条文,对国家的人权将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并预计将会使得无数人沦为无国籍者。他们认为,有鉴于我国的公民法已经明确禁止双重国籍,因此内政部修宪的理由是缺乏根据的。

 

“陷入无国籍状态将限制孩童获得基本权利和机会,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以及自由旅行和工作的机会。无国籍孩童在出生后犹如已失去未来,一生也将陷入贫困的生活环境中,因此我们必须捍卫他们的基本公民权利,必须确保政府不会 移除第1(e)条文。”

 

“马青相信,公民权课题虽然复杂,但总会找到解决方案,以确保所有在大马出生的儿童的权利和福祉受到保护。”

 

“马青支持政府欲修改宪法赋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产的小孩公民权的努力,然而马青对政府计划 移除第1(e)条文不言苟同。因此,马青促请政府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合作,探讨移除第1(e)条文的其他替代方案,以确保大马出生的无国籍孩童的权益受到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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