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传统与现实须平衡,乐龄人士法案应惠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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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b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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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妇女组署理主席郑慧玲促请政府在制定《乐龄人士法案》时,必须广泛咨询各方意见,确保法律不仅合乎道德与传统价值观,同时也具备现实可行性,真正惠及社会各阶层的乐龄人士。
她说,近年来,遗弃与虐待年长父母的案件日益增加。针对仿效孟加拉、中国、印度及新加坡等国立法强制子女赡养父母的建议,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拟推行《乐龄人士法案》的努力值得肯定。照顾年长父母符合亚洲社会的孝道价值观,同时也符合我国面对2030年人口老龄化趋势的现实需求。
她认为,在惩罚成年子女未赡养年迈父母之前,务必因应个别情况作出审慎考量,例如:
1. 童年创伤与家庭暴力——曾遭受乱伦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成年后仍可能带着心理创伤,难以承担赡养年迈父母的责任。年龄增长并不意味着虐待行为会终止。
2. 父母遗弃子女——某些情况下,父母之一可能在孩子年幼时遗弃家庭,造成孩子生活困苦,晚年却要求子女依据法律履行赡养义务。因此,必须审慎评估父母对子女成长的责任与家庭关系。
3. 婚姻破裂与不忠行为——若父母之一抛弃家庭,另组新家,甚至有多段婚姻关系,这将引发一个关键问题:子女的法律与道德赡养责任应由谁承担?合法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均需履行义务?
4. 财产继承纠纷——家族财产继承纠纷,尤其是因性别歧视或遗嘱分配不公而导致的家庭矛盾,也应纳入考量,避免赡养责任变成单方面的法律强制义务。
她指出,对于B40或低收入群体而言,成年子女在赡养年迈父母的同时,也需承担家庭经济负担,包括支付水电费、房租、孩子学费,甚至面对失业困境。若缺乏完善的社会支援系统,强制他们独自承担年长父母的经济需求,恐怕并不现实。
她说,在立法之余,政府必须确保配套设施的完善,以全面照顾乐龄人士,包括:
• 改善交通设施,确保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可便捷出行;
• 强化医疗资源,确保公立医院配备足够的专业医疗人员,并增加老年护理及心理辅导服务,以应对乐龄人士的身心需求。
她说,该法案不应仓促推行,尤其在涉及对未履行赡养责任的成年子女施加惩罚的条款时,必须在法律执行、传统家庭价值观、道德考量及现实因素之间取得微妙平衡。此外,政府必须充分评估该法案所需的基础设施与配套措施,以确保其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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